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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基层特岗考试每日一练:公基知识10月14日

时间:2017-10-14 15:03:0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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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民王某,38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某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1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1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A.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委托投票,是有效的

B.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委托投票,是无效的

C.王某不能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D.王某可以委托儿子投票,因为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

2.张某犯有盗窃罪和抢劫罪,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有期徒刑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任务,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张某判处的刑罚不当,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判决( )。(多选题)

A.盗窃罪维持原判

B.盗窃罪改判5年

C.抢窃罪维持原判

D.抢窃罪改判7年

3.小区需要垃圾分类丢弃,在你家的垃圾中,属于可回收垃圾的有( )。(多选题)

A.近一个月看过的报纸

B.昨天吃剩的水果皮

C.请客后留下的空易拉罐

D.孩子不小心踢坏的塑料盆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BC。江河教育解析:《选举法》第40条的规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因此王某电话委托投票是不合法的,应以书面形式委托,B正确;王某的儿子年仅14周岁,没有选举权,不能作为选民,C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C。

2.【答案】AD。江河教育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2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本案中,刑罚不当可以改判,但不能加重刑罚,故二审法院应判盗窃罪维持原判,抢劫罪改判为7年。故本题答案选AD。

3【答案】ACD。江河教育解析:可回收垃圾就是可以再生循环的垃圾。本身或材质可再利用的纸类、硬纸板、玻璃、塑料、金属、人造合成材料包装,与这些材质有关的如:报纸、杂志、广告单及其它干净的纸类等皆可回收。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故本题答案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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