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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事业单位招聘网:诉讼法中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对比

时间:2018-04-14 13:30:0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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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江河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诉讼法中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对比》,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2017年以来,事业单位开始考查诉讼法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多以单选题、多选题的方式出题。这部分知识点主要是记忆为主,但很多同学特别容易记混淆。现在我们为各位考生做一个知识点的总结,以方便大家更有效率地进行备考。

一、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二、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练习题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重大涉外案件由( )管辖。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故本题答案为B。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B、恐怖活动案件

C、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案件

D、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答案:ABC。解析:刑事诉讼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故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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